gengxin 2025-10-28 17:03:12 0
外地人与上海户籍人士结婚后,可以通过夫妻投靠政策申请落户上海。这条路径的核心是满足结婚年限要求,同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。不同情形下的年限要求有所差异,需要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来判断。
一、基本条件 申请人需年满35周岁,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超过5年。

二、结婚年限要求 1、十年:外省市人员与具有上海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(指在上海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)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,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。
2、七年: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、归侨子女、华侨子女与具有上海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(指在上海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)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,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。
3、五年:外省市人员与上海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,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。
4、五年:本市支内、知青人员及其生育的子女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(在本市户口登记满5年)婚姻登记满5年的,可以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上海。
5、特殊情况: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结婚后,本市一方死亡的,其与本市一方生育的子女已有本市户籍,外省市人员未再婚、实际生活基础在本市、外省市无子女的或外省市有子女但均已成年,其具有本市户籍的子女尚未成年的,可参照夫妻投靠政策,规定在本市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。
三、主要证明材料 1、《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》; 2、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; 3、入户地《房地产权利人、承租人、农业户户主同意接受申请人入户意见书》(申请人系房地产权利人或承租人的除外); 4、被投靠人同意接受书面意见; 5、入户地房地产权利人、承租人、农业户户主的《居民户口簿》、《居民身份证》; 6、申请人及其配偶、子女的《居民身份证》及《居民户口簿》; 7、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材料; 8、随迁子女的出生凭证; 9、申请人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凭证; 10、申请人在户籍地的无业凭证或退休凭证(申请人系农业户口人员的除外); 11、其他特殊情况的相关凭证。
四、材料准备建议 在结婚年限即将届满前4个月,可以开始准备相关材料。建议先到上海市户籍一方所在派出所的户籍窗口领取《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》和窗口服务告知单,了解具体要求。需要准备的材料通常包括双方身份证、户口簿、结婚证、婚育状况证明、外地一方的就业失业登记证、居住证等。材料齐全后,可提前到派出所预审核,确保符合要求。
夫妻投靠落户涉及的材料较多,且不同情形要求不同。凡图咨询可为你提供免费初步评估,帮你确认当前条件是否符合政策要求,梳理材料清单,识别常见退回风险,避免因材料准备不充分导致申请延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