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engxin 2026-02-06 08:40:08 0
在申请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期间更换工作,档案转移是关键环节。当你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,单位需为你出具《退工单》,此时你的档案可能仍存放在原单位,需按规定办理转移手续。
根据上海市现行规定,原单位应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将你的名单报户口所在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,并在20日内持《社会保险登记证》和你的档案,到户籍所在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移交。档案中必须包含以下材料:

一、失业人员情况表; 二、档案材料清单; 三、参加工作时间证明(包括招工证明、大中专毕业生派遣通知书、入伍通知书等); 四、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; 五、失业保险缴费证明; 六、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单; 七、存档人员失业保险缴费记录; 八、其他必要档案材料。
若你的档案原由劳动或人才服务机构代管,可申请将单位委托存档转为个人委托存档,只需到保管部门更换存档证类型即可。若原单位未按时办理转移,你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。
档案转移的时效性和材料完整性直接影响落户申请进度。很多人在换工作时容易忽略档案中是否包含完整的工龄证明、社保转移记录等关键材料,导致后续审核受阻。凡图咨询专注上海人才引进政策细节,可为你免费评估当前档案材料的合规性,帮你识别因档案缺失或转移延误可能导致的申请风险,确保材料符合当前审核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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