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engxin 2025-11-09 12:30:42 0
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办理婚姻登记后,若配偶一方为本市户籍居民,且满足特定年限与年龄要求,可申请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。具体情形包括:
一、一般情形 外省市人员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,且申请人年满35周岁,可准予落户。此处本市居民需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。

二、特殊情形 1、外省市少数民族人员及归侨、归侨子女、华侨子女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,可准予落户。此处本市居民需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。 2、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,可准予落户。
三、未成年子女投靠 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后,其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(16周岁以下或普通高中就读学生),若已随外省市父(母)办理出生登记,现要求投靠本市父(母)户口的,可准予在父(母)户口所在地落户。此处本市父(母)需在本市具有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。
很多人在规划投靠落户时,会关注婚姻年限、年龄门槛以及本市户籍方的落户年限是否达标,尤其是涉及少数民族、归侨或残疾家庭等特殊情形时,政策细节更为关键。未成年子女的投靠条件也常被忽略,比如孩子的年龄限制、生育政策符合性以及本市父(母)的户口登记年限。这些条件环环相扣,任何一项不符合都可能导致申请无法推进。凡图咨询提供全类型上海落户政策咨询服务,可基于你的家庭情况,免费评估当前条件是否满足投靠落户的完整政策链,帮你梳理材料清单、识别常见退回风险。
如果你不确定自己的婚姻年限、年龄或本市户籍方的落户时间是否符合投靠落户要求,凡图咨询可提供免费初步评估,帮你判断当前条件的适配可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