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hinawolf 2026-02-24 12:48:52 0
留学生落户上海需重点关注单位资质、合同主体与社保个税匹配这三类核心要素,每项都影响材料链条能否通过一致性核验。
办理前建议先确认单位是否具备基本申报条件,再逐项比对劳动合同签订方、社保缴纳主体、个税扣缴主体是否全部指向同一家注册地在上海的实体公司,避免因主体错位导致退回或补材料。

单位资质与用工关系须同步满足
申请单位应依法在上海注册经营,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;公司需具备实际用工能力,除留学生本人外,还应为其他员工在上海正常缴纳社保和个税;不得由第三方机构代缴社保或个税,所有缴纳行为须由用人单位自主完成。
(1)劳动合同必须由该上海单位直接签署,不可由外地总公司、分公司或派遣机构代签
(2)社保与个税均须由同一上海单位申报缴纳,且缴纳记录需与合同主体完全一致
(3)劳动合同有效期须覆盖申报周期,网上受理时剩余期限不少于三个月
(4)申请人须已通过试用期,且不属于劳务派遣用工形式
材料链条中常见退回情形多源于主体不一致:例如合同签在外地公司、个税在外地申报、社保由第三方代缴等,均会触发复核或不予受理。
常见主体错位情形需提前规避
典型问题包括:与外地公司签约但由上海分公司缴纳社保个税;或与上海单位签约却委托外地公司缴纳个税;又或社保由上海单位缴纳,个税却由第三方代扣;还有以派遣身份入职,合同、社保、个税分属不同主体。以上情况均不符合材料一致性要求。
问:劳动合同、社保、个税三个主体不一致,还能申报吗?
答:不能。三者必须指向同一家注册地在上海的用人单位,这是材料链条中最基础的一致性前提,主体错位将直接导致预审不通过或后续退回。
问:试用期未满能否提交落户申请?
答:不可以。须待试用期结束并完成转正手续后,才具备申报资格,系统受理时需确保劳动关系处于正式聘用状态。
问:劳务派遣合同是否可作为落户依据?
答:不可以。政策明确排除劳务派遣用工形式,必须是用人单位与申请人直接建立的全日制劳动关系,且合同、社保、个税均由该单位承担。
整体推进逻辑是先锁定真实用人单位,再确保合同签署、社保缴纳、个税申报三者闭环统一,最后核对时间有效性与持续性。过程中如出现主体分离、代缴、跨地域申报等情况,建议及时调整用工关系后再启动申报流程。
口径可能随时间调整,提交前以主管部门公开信息与材料核对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