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hinawolf 2026-02-22 09:24:38 0
留学生落户上海需围绕学历认证、学习时长、合同状态与材料链条等维度系统核对,核心看留服认证是否完成、境外学习时间是否达标、劳动合同是否满足申报节点要求。
办理前建议先确认学历学位认证是否已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,且认证内容同时涵盖学历与学位;再核对境外学习实际累计天数是否符合对应层次的最低要求;最后检查劳动合同主体、有效期及试用期状态是否与当前申报节奏匹配。

关键条件需按材料链条把口径对齐,再逐项核对是否一致
(1)留服认证须同步体现学历与学位信息,缺一不可
(2)境外本科阶段学习时间不少于两年,硕士阶段不少于半年,博士或进修类不少于一年
(3)劳动合同须为非派遣性质,且网上受理当日剩余期限不少于三个月
(4)试用期须已届满,申报前社保缴纳记录应保持连续并覆盖试用期间
劳动合同签订形式与期限也需关注:若合同期限在三年以上或为无固定期限,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;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合同,试用期上限为两个月;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合同,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;而期限不满三个月或以完成特定任务为期限的合同,不得约定试用期。
关于回国后首份工作地,现行政策不再限定必须在上海入职,只要在回国后两年内来沪就业并满足其他条件,此前在其他城市的工作经历不影响落户资格判断。
问:试用期结束但合同剩余时间不足三个月,能否提交落户申请?
答:网上受理之日合同剩余有效期须满三个月,若届时未达该要求,建议待合同续签或重新签署后推进申报。
问:中外合作办学或联合培养项目毕业生是否适用同一路径?
答:此类情形需同时取得国内高校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,以及国(境)外院校授予的学位证书,方可纳入留学生落户政策适用范围。
材料一致性是常见核验重点,如出现主体不一致可能触发补材料或复核。合同相关信息以主体一致性与时间线衔接为核心检查,个税匹配、社保基数、回国两年等要素均需在时间与主体上互相印证。
口径可能随时间调整,提交前以主管部门公开信息与材料核对为准。
留学生落户上海是面向国(境)外留学回国人员的公开政策路径,需重点关注留服认证、学习时间累计、劳动合同有效性、社保与个税匹配等长尾维度,建议在材料准备阶段就将各环节时间节点和主体信息拉通比对,确保链条完整、口径统一。